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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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5g |
0.25gx10粒x4板/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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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菲诺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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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510 |
国药准字Z45021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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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活血。用于热毒壅滞、气滞血瘀所致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
本品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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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4g,一日2次;系统性红斑狼疮急性期;一次服用量加1倍,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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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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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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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连翘、蒲公英、黄连、地黄、大黄(酒炒)、甘草、蜈蚣(去头尾足)、赤芍、当归、丹参、玄参、桃仁(炒)、红花、蝉蜕、浙贝母。 |
本品主要成分为延胡索(醋制),白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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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包衣水蜜丸,除去包衣显棕褐色至黑褐色;气微,味辛、涩、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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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孕妇禁用。 |
1. 忌食生冷食物。 2. 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 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 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 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