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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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0.125g,人工牛黄5m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 |
每瓶装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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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端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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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6020598 |
国药准字Z20163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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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宣肺气,散风寒,镇咳祛痰。用于感冒风寒,咳嗽气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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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温水冲服。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月) 体重(公斤)一次用量(袋)一日次数 1-3 10-15 0.5-1 一日3次 4-6 16-21 1-1.5 一日3次 7-9 22-27 1.5-2 一日3次 10-12 28-32 2-2.5 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15ml,一日3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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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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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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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 |
紫苏叶、前胡、苦杏仁、陈皮、桔梗、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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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黄的黏稠液体;气芳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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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流清涕。 3、支气管扩、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症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痰由白变黄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