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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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袋 |
12片/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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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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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310 |
国药准字H2005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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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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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温开水冲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1~3岁,体重10~14公斤,一次0.5~1袋;4~63岁,体重16~20公斤,一次1~1.5袋;7~9岁,体重22~26公斤,一次1.5~2袋;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2~2.5袋;一日3次。 |
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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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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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4.1岁以下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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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食用香精。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0.25克、盐酸金刚烷胺0.1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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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
本品为微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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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时间慎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