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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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g |
0.125g(按C16H17N3O5S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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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清远华能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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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359 |
国药准字H44023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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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免疫调节剂,适用于: 1.上下呼吸道反复感染(咽炎、气管炎、支气管炎、扁桃体炎); 2.耳鼻喉科反复感染(鼻炎、鼻窦炎、中耳炎); 3.泌尿系统感染; 4.妇科感染; 5.化疗后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临床患者。用以减少急性发作的次数,缩短病程,减轻发作的程度,本品也可作为急性感染时抗生素的辅助用药。 |
主要用于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对头孢羟氨苄敏感的细菌引起的呼吸道、皮肤软组织、口腔、消化道等感染性疾病和中耳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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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急性期:开始两周,每次0.8g(二粒),一日二次;随后减为每次0.8g(二粒),一日一次。或遵医嘱 预防量:每次0.8g(二粒),一日一次,连续用药60天或遵医嘱。 儿童:急性期:开始二周,每次0.4g(一粒),一日二次,随后减为每次0.4g(一粒),一日一次,连续用药60天或遵医嘱 预防量:每次0.4g(一粒),一日一次,连续用药60天或遵医嘱。 |
1.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5~1g,每日2次。 2.小儿常用量:按体重每12小时15~20mg/kg。化脓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共10天。 3.成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g负荷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予以延长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为25~50ml/min、10~25ml/min和0~10ml/min时,分别每12小时、24小时、36小时服药500mg。 4.本品口服吸收不受进食影响,可与食物同服。本品为速溶素片,可于60秒内迅速溶于水中,儿童可用温开水吞服或溶于开水、果汁、牛奶等液体饮料后服(水温宜低于40℃),早晚各一次,第一天用药间隔8~12小时,从第二天起间隔12小时。若溶解后服,请用4~8毫升温开水或果汁等溶后服用,并冲洗杯子1~2次,把粘在杯子上的药粉溶解后一并服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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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有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的报导 |
头孢羟氨苄的不良反应少而轻,总反应发生率约为4%,以胃肠道反应为主。少数人有恶心、食欲下降、皮疹等,停药后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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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岁以下儿童禁用。妊娠3个月内妇女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头孢菌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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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化学名:(R)-3-[(S)-(5-氧代-2-吡咯烷基)羰基]-四氢噻唑-4-羧酸 分子量:C9H12N2O4S |
头孢羟氨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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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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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高敏体质者慎用;因食物会影响药物吸收,所以,本品应在餐前或餐后2小时左右服用。不要在有效期过后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患者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在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患者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 2.对青霉素过敏患者应用本品时应根据患者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及有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以免引起假膜性肠炎。 5.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患者的抗球蛋白(Coombs)试验(直接)可出现阳性;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有假阳性反应;血尿素氮、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碱性磷酸酶可短暂性升高。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