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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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 |
20g/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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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松下药业有限公司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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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5264 |
国药准字H44024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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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真菌感染、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指间癣、趾间癣、霉菌性阴道炎。 |
本品用于真菌感染引起的皮肤癣病,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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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搽患处。 |
外用。涂患处,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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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个别患者可出现局部刺激,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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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 对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 皮肤结核、疱疹、水痘、皮肤化脓性感染、溃疡、 以上烫伤、冻伤、湿疹性外耳道炎等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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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十一烯酸。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克中含硝酸益康唑100mg,丙酸倍氯米松1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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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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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不宜用于皮肤结核﹑疱疹﹑水痘﹑皮肤化脓性感染﹑溃疡﹑ 以上烫伤﹑冻伤﹑湿疹性外耳道炎等。 2. 不宜长期用于面部﹑外阴等处。 3. 不宜长期封包给药,因易引起红斑﹑丘疹﹑水痘等刺激症状,此时应减少用药量。 4. 本品不能用于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