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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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41g |
每瓶装20毫升、100毫升、250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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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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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146 |
国药准字Z20025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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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表。本品用于四季风寒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流清涕,咳嗽口干,咽喉疼痛,恶心厌食。 |
散寒解表,宣肺止咳。用于风寒感冒引起的头痛,畏寒,发热,流涕,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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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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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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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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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紫苏叶、荆芥、连翘、大青叶、防风、桔梗、陈皮、香附(炒)、甘草(炙)。 |
马兰草,铁筷子,石吊兰,蓝布正,木芙蓉叶,紫苏叶,荆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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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褐色颗粒及粉末,伴有白色至淡黄色粉末;味微苦、涩。 |
糖浆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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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用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久置后会有少量沉淀,摇匀后使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