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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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6g |
每袋装5g(无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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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庆安药业集团宿州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科瑞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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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713 |
国药准字Z20083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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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炎退热,通便利水。用于口鼻生疮,咽疼齿痛,口干舌燥,目眩头眩,大便秘结,小便赤黄。 |
清热利咽。用于口干舌燥,声哑失音,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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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1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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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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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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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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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黄、黄柏、黄芩、栀子。 |
胖大海、青果、金果榄、麦冬、玄参、诃子、甘草;辅料为糊精、甜菊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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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灰褐色的颗粒;气微,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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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 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