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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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mg |
25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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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石家庄华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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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330 |
国药准字Z20053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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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因毛细血管损伤及通透性增加所致的出血,如鼻衄、视网膜出血、咯血、胃肠出血、血尿、痔疮及子宫出血等。也用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但止血效果不十分理想。 |
补血,止血,滋阴润肠。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多种出血证;阴虚证及燥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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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5.0mg,一日3次。 |
内服:烊化兑服,5~10g;炒阿胶可入汤剂或丸、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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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毒性低,可产生水杨酸样反应,如恶心、呕吐、头晕、耳鸣、视力减退等。对癫痫病人可引起异常脑电活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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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水杨酸过敏者禁用。有癫痫史及精神病史的患者慎用。 |
脾胃虚弱、消化不良者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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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3-羟基-1-甲基二氢吲哚-5,6-二酮缩氨脲。 |
阿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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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橙色或橙红色。 |
本品呈长方形块、方形块或丁块。黑褐色,有光泽。质硬而脆,断面光亮,碎片对光照视呈棕色半透明微。气微、味微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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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