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mg |
0.2g |
|
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330 |
H2016026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因毛细血管损伤及通透性增加所致的出血,如鼻衄、视网膜出血、咯血、胃肠出血、血尿、痔疮及子宫出血等。也用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但止血效果不十分理想。 |
先兆流产和习惯性流产、经前期紧张综合症、无排卵型功血和无排卵型闭经、与雌激素联合使用治疗更年期综合症。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5.0mg,一日3次。 |
口服 1. 预防未切除子宫且正在服用结合雌激素的绝经期妇女的子宫内膜增生:在28天的月经周期中,每晚1次,每次200mg(2粒),连用12天。 2. 继发性闭经:每晚1次,每次400mg(4粒),连用10天。 |
|
副作用 |
本品毒性低,可产生水杨酸样反应,如恶心、呕吐、头晕、耳鸣、视力减退等。对癫痫病人可引起异常脑电活动。 |
突破性出血、阴道点状出血、经量改变、闭经、体重增加或减少、宫颈鳞柱交界改变、宫颈分泌物性状改变、阻塞性黄疸、过敏伴或不伴瘙痒的皮疹、黑斑病、黄褐斑、发热 、失眠。 |
|
禁忌 |
对水杨酸过敏者禁用。有癫痫史及精神病史的患者慎用。 |
以下患者禁用。 1. 黄体酮、花生油过敏者。 2. 已确诊妊娠、可能妊娠、以及用于妊娠的诊断。 3. 血栓性静脉炎、血管栓塞、脑中风或有既往病史的患者。 4.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 5. 确诊或怀疑的乳腺肿瘤或生殖器肿瘤。 6. 未确诊的阴道出血。 7. 稽留流产。 |
|
成分 |
3-羟基-1-甲基二氢吲哚-5,6-二酮缩氨脲。 |
本品主要成分为黄体酮,其化学名为孕甾-4-烯-3,20-二酮。 |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橙色或橙红色。 |
本品为浅黄色圆形透明软胶囊。内容物为均匀的白色糊状混悬液。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 一旦出现血栓性疾病(如血栓性静脉炎、脑血管病、肺栓塞和视网膜血栓形成的临床表现)应立即停止用药。 2. 出现突发性部分视力丧失或突发性失明、复视或偏头痛、应停止用药,进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