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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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 |
2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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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地奥集团成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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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1162 |
国药准字H20051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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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因毛细血管损伤及通透性增加所致的出血,如鼻衄、视网膜出血、咯血、胃肠出血、血尿、痔疮及子宫出血等。也用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但止血效果不十分理想。 |
本品可用于需减少流血或止血的各种医疗情况,如:外科、内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的出血及出血性疾病;也可用来预防出血,如手术前用药,可避免或减少手术部位及手术后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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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5.0mg,一日3次。 |
本品可作静注、肌注、外用给药。术前预防出血:术前半小时肌注1单位,或术前15分钟静注1单位。若认为术后可能出血时,则在术后24小时肌注1单位。消化道、肺、肾、癌肿、肝病等出血:静注或肌注1~2单位,然后每24小时肌注1单位至出血停止为止。妇科月经出血过多:每日肌注1单位,通常使用三天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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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毒性低,可产生水杨酸样反应,如恶心、呕吐、头晕、耳鸣、视力减退等。对癫痫病人可引起异常脑电活动。 |
偶见荨麻疹、焦虑、发汗、低血压及心率减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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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水杨酸过敏者禁用。有癫痫史及精神病史的患者慎用。 |
有血栓或栓塞史者以及DIC导致的出血时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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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3-羟基-1-甲基二氢吲哚-5,6-二酮缩氨脲。 |
是从中国尖吻蝮蛇属毒蛇液中分离得到的酶性止血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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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橙色或橙红色。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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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对缺少凝血因子的出血,本品只能用作辅助治疗。(2)在纤维蛋白分解物过多时,纤维蛋白的聚合作用被延缓,可将抗纤溶酶药物与本品合用。(3)用于新生儿出血,与维生素K合用作用不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