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克 |
每袋装10g |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588 |
国药准字Z3702153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消食,化积。用于脾胃不和引起的脾虚泄泻,消化不良,面黄肌瘦,疳积腹胀。 |
健脾和胃,理气活血。用于脾胃不和所致的上腹疼痛,痞满纳差以及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5~1克,一日3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
饭前开水冲服,一次20克,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
成分 |
白术(麸炒)、山药、茯苓、鸡内金(醋炙)、南山楂、炙甘草。 |
党参、茯苓、白术(麸炒)、白芍、丹参、赤芍、白及、大黄、木香、川楝子、乌梅、青黛。辅料为糊精、蔗糖。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味微甜、酸。 |
本品为棕绿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1.不宜食用生冷不易消化食物。2.治疗10~14天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咨询医师。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小儿、老年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