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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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每瓶装90ml,每瓶装100ml,每瓶装12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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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大力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天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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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401 |
国药准字Z2005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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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小儿滋补剂。用于小儿脾胃虚弱,不思饮食,面黄肌瘦,精神困倦。 |
小儿滋补剂。用于小儿脾胃虚弱,不思饮食,面黄肌瘦,精神困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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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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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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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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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山药、芡实、莲子、白扁豆(炒)、白术(炒)、茯苓、薏苡仁(炒)、北沙参、山楂、麦芽(焦)。 |
山药、芡实、莲子、北沙参、薏苡仁(炒)、白扁豆(炒)、山楂、白术(炒)、麦芽(焦)、茯苓。辅料为:蔗糖、鸡蛋清、苯甲酸、羟苯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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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棕色或黄棕色澄清的粘稠液体;气微,味甜。 |
本品为淡黄棕色或黄棕色澄清的液体;气微,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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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宜食用生冷不易消化食物。2.治疗10~14天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咨询医师。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宜食用生冷不易消化食物; 2.治疗10~14天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咨询医师;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8.本品为中药制剂。在贮藏期间出现少量沉淀属正常现象,不能响疗效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