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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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
生产企业 |
广西大力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科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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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401 |
国药准字Z51021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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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小儿滋补剂。用于小儿脾胃虚弱,不思饮食,面黄肌瘦,精神困倦。 |
健脾和胃,消食调中。用于脾胃虚弱,饮食停滞,胸痞腹胀,小儿食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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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 |
每次6~12克,水煎服,或粉碎后入茶、丸、散等制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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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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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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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山药、芡实、莲子、白扁豆(炒)、白术(炒)、茯苓、薏苡仁(炒)、北沙参、山楂、麦芽(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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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棕色或黄棕色澄清的粘稠液体;气微,味甜。 |
本品为不规则细小块状或粗颗粒状物,表面灰白色至微黄色,粗糙,质脆易碎。有陈腐气,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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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宜食用生冷不易消化食物。2.治疗10~14天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咨询医师。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食欲不振,脘腹作胀,大便干。3.哺乳期妇女慎用。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