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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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袋装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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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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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305 |
国药准字Z20053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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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腹泻,症见大便泄泻、腹痛腹胀;腹泻、小儿消化不良见上述证侯者。 |
本品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清肝明目。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痔血以及肝热目赤,风热咽痛,口舌溃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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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本品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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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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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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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地锦草、黄毛耳草、樟树根、香薷、枫树叶。辅料为:甜菊素、羟苯乙酯、香精。 |
本品主要成份金银花,木棉花,葛花,野菊花,槐花,甘草。辅料: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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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味甜、微苦。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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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史,且病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 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