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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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粒装0.3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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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太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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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305 |
国药准字Z20025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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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湿,行气。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腹泻,症见大便泄泻、腹痛腹胀;腹泻、小儿消化不良见上述证侯者。 |
苗医:中医: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用于大肠湿热蕴结所致内痔少量出血,外痔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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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6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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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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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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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地锦草、黄毛耳草、樟树根、香薷、枫树叶。辅料为:甜菊素、羟苯乙酯、香精。 |
金丝梅(鲜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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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或棕褐色颗粒或粉末;气微香,味微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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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史,且病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3.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大便溏者慎用。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