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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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5g*24粒 |
15g*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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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千鹤制药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罗裳山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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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579 |
国药准字Z3502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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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表。用于四季风寒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流清涕,咳嗽口干,咽喉疼痛,恶心厌食。 |
发散祛寒,和胃温中。用于风寒感冒,胃寒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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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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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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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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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紫苏叶、荆芥、连翘、大青叶、防风、桔梗、陈皮、香附(炒)、炙甘草。辅料为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 |
干姜、大枣。辅料为蔗糖、糊精、甜菊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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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至褐色颗粒或粉末,伴有白色至淡黄色粉末;味微苦、涩。 |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气香、味甜、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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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