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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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相当于饮片14g) |
每袋装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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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省中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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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852 |
国药准字Z51020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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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本品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消炎。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疖肿、乳腺炎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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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3~6克(无蔗糖),一日3~4次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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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有腹泻,恶心,皮疹等不良反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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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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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板蓝根 |
蒲公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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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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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 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 咽痛伴风寒感冒,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 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或已破溃者应到医院就诊。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