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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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克 |
每袋装18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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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百善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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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744 |
国药准字Z44022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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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养阴,清咽,解毒。用于急性扁桃体炎、咽炎所致的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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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
开水冲服。第一次服36克(2袋),以后每次服18克(1袋),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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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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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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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地黄、麦冬、玄参、连翘、黄芩。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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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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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