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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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克(相当于饮片14克) |
每粒装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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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铜鼓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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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0526 |
国药准字Z20054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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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本品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解毒,消炎。本品用于属于热证的细菌性痢疾﹑急性扁桃体炎﹑急慢性支气管炎﹑急性肠胃炎﹑急性乳腺炎等感染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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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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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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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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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板蓝根 |
主要成份是丁香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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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褐色的粉末;味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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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为辅助用药,应配合其它抗菌素等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