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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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2g |
每袋装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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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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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285 |
国药准字Z41021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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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
温经化瘀,理气止痛。用于寒凝气滞血瘀,妇女痛经,少腹冷痛,月经不调,经色暗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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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温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于月经前一周开始,持续至月经来三天后停服,连续服用三个月经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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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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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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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丹参、三七、冰片。 |
红花、丹参、延胡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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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色至棕褐色;气芳香,味微苦。 |
本品为黄色至棕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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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孕妇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 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 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4.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 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 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