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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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以C12H10CaO10S2计) |
1kcal/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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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林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纽迪希亚制药(无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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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644 |
国药准字H20010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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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糖尿病引起的视网膜病变和肾小球性硬化症。也用于微循环障碍引起的各种静脉曲张和痔疮、溃疡腿、瘙痒性皮炎等 |
本品适用于有胃肠道功能或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实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1.厌食和其相关的疾病(因代谢应激,如创伤或烧伤而引起的食欲不振;神经性/精神性疾病或损伤;意识障碍;心/肺疾病的恶病质;癌性恶病质和癌肿治疗的后期;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2.机械性胃肠道功能紊乱(颌面部损伤;头颈部癌肿;吞咽障碍;上消化道阻塞,如食管狭窄);3.危重疾病(大面积烧伤;创伤、脓毒血症;大手术后的恢复期);4.营养不良病人的手术前喂养;5.本品能用于糖尿病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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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进餐时口服,部分症状推荐指导剂量如下(或遵医嘱) |
口服或管饲喂养。管饲喂养时,先置入一根喂养管到胃、十二指肠或空肠上端部分。正常滴速为每小时100-125毫升(开始时滴速宜慢),剂量根据病人需要,由医师处方而定。 1.一般病人,每天给予2000kcal即可满足机体对营养成分的需求。 2.高代谢病人(烧伤,多发性创伤),每天可用到4000kcal以适应机体对能量需求的增加,或使用能量密度为1.5kcal/ml的产品。 3.对初次胃肠道喂养的病人,初始剂量最好从每天1000kcal开始,在2-3天内逐渐增加至需要量。若病人的耐受力较差,也可从使用0.75kcal/ml的低浓度开始,以使机体逐步适应,本品低能量密度规格更便于医护人员控制能量输入速率,较适于糖尿病等对能量摄入敏感的患者。 4.若病人不愿或不能摄入过多的液体,如心,肾功能不足患者,为满足机体能量要求,可酌情使用能量密度为1.5kcal/ml的产品。 5.本品在室温下使用,打开前先摇匀,适应全浓度输注者,本品不宜稀释,操作过程须谨慎,以保证产品的无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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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一般患者耐受性良好,某些病例有短暂的胃肠不适感。 |
使用本品可能会出现腹泻、腹痛等胃肠道不适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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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以下患者禁用: 1.肠道功能衰竭。 2.完全性肠道梗阻。 3.严重腹腔内感染。 4.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5.对本品中任一成分有先天性代谢障碍的患者禁用。 6.顽固性腹泻等需要进行肠道休息处理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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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羟苯磺酸钙,其化学名为2,5--二羟基苯磺酸钙的一水合物。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12H10CaO10S2·H2O分子量:436.42 |
水、麦芽糊精、酪蛋白、植物油、膳食纤维、矿物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人体必需的营养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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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微黄色至黄褐色乳状混悬液,味微甜;久置后液体上层有脂肪层析出,下层有少量沉淀,振摇后允许有少量粘壁和析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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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怀孕首3个月妇女不推荐使用本品 |
1.不宜用于要求低渣膳食的病人; 2.严禁经静脉输注; 3.在使用过程中,须注意液体平衡,保证足够的液体摄入,以补充由纤维素排泄所带走的水分; 4.严重糖代谢异常的患者慎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