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0.2g |
80ml:80mg(以C21H27NO计) |
|
生产企业 |
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379 |
国药准字H2002309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患者。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干咳。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0-40ml,一日三次。 |
|
副作用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服药后可出现一次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部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
禁忌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羧甲司坦50毫克。辅料为蔗糖、羟苯乙酯、留兰香精、焦糖色素。 |
本品主要成分为磷酸苯丙哌林。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或浅棕色的粘稠液体;味甜,气香。 |
本品为微黄色至淡棕黄色的黏稠液体、味麻。 |
|
注意事项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7天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慎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5、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制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