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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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 |
每瓶装10ml;100ml;25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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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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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154 |
国药准字Z20025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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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患者。 |
中医:补气养阴,润肺止咳,益胃生津。本品主要用于感冒及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咽干,咯痰,气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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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0.5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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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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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1.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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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片含羧甲司坦250毫克。 |
黄芩、桑白皮、瓜蒌仁(炒) 、前胡、百部(蜜炙) 、麻黄(蜜炙) 、桔梗、苦杏仁(炒) 、紫苏子(炒) 、清半夏等十六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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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棕红色或棕色澄清液体,气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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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 5.本品如有沉淀,摇匀后服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