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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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 |
每粒装0.3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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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金水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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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154 |
国药准字Z1089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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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患者。 |
补益肺肾、秘精益气。用于肺肾两虚,精气不足,久咳虚喘,神疲乏力,不寐健忘,腰膝痠软,月经不调,阳痿早泄。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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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0.5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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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无明显毒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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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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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片含羧甲司坦250毫克。 |
发酵虫草菌粉(Cs-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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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浅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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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