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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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50mg*24片 |
15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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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瑞福祥药业(广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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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2806 |
国药准字Z20025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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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咳嗽、咯痰,尤其是痰液粘稠,咳出困难。 |
补肺温肾,止咳祛痰。用于肺肾两虚证,症见:咳嗽,咯痰,喘促等,以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以上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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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0.5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年人一次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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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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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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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每片含羧甲司坦250毫克。 |
土垄大白蚁巢、黄芪、五味子、淫羊藿、矮地茶、苦杏仁。辅料为蜂蜜(炼)、阿斯帕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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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棕褐色至褐色稠厚的半流体;气微香,味酸甜、微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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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有出血倾向的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 3.本药是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还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不见好转,应及时请医师诊治。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苯酮尿症者不宜服用。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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