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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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包5.125g(氯化钠0.65g,枸橼酸钠0.725g,氯化钾0.375g,无水葡萄糖3.375g) |
磺胺甲噁唑0.1g;甲氧苄啶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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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省太原晋阳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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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050 |
国药准字H14022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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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预防和治疗腹泻引起的轻、中度脱水,并可用于补充钠、钾、氧。 |
近年来由于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本品常呈现耐药,故治疗细菌感染需参考药敏结果,本品的主要适应症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1.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莫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 2.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2岁以上小儿急性中耳炎。 3.由福氏或宋氏志贺菌敏感菌株所致的肠道感染﹑志贺菌感染。 4.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本品系首选。 5.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预防,可用已有卡氏肺孢子虫病至少一次发作史的患者,或HIV成人感染者,其CD4淋巴细胞计数≤200/mm3或少于总淋巴细胞数的20%。 6.由产肠毒素大肠埃希杆菌(ETEC)所致的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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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临用前,将一包量溶解于250ml温开水中,随时口服。1、成人开始时50ml/kg,4~6小时内服完,以后根据患者脱水程度调整剂量直至腹泻停止。2、儿童开始时50ml/kg,4小时内服用,以后根据患者脱水程度调整剂量直至腹泻停止。婴幼儿应用本品时需少量多次给予。3、重度脱水或严重腹泻应以静脉补液为主,直至腹泻停止。 |
1.常用量治疗细菌感染: (1)2个月以上体重40kg以下的婴幼儿,按体重口服一次SMZ20~30mg/kg及TMP4~6mg/kg,每12小时1次; (2)体重≥40kg的小儿剂量同成人常用量,一次SMZ0. 8g,TMP0. 16g,每12小时1次。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2.治疗寄生虫感染如卡氏肺孢子虫肺炎: (1)按体重一次口服SMZ18. 75~25mg/kg及TMP3. 75~5mg/kg,每6小时1次。尿路感染的疗程为7~10日; (2)细菌性痢疾的疗程为5~7日;急性中耳炎的疗程为10日;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疗程为14~21日。疗程较长者必须密切观察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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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恶心呕吐,多为轻度。常发生于开始服用时,此时可分次少量服用。2、水过多。 |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 ,可表现为药疹 ,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 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 对胆红素处理差,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 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 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f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 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 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 10.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 有头痛、颈项强直、?f心等表现。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 但常累及各器官并可致命, 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艾滋病患者的上述不良反应较非艾滋病患者为多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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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少尿或无尿。2、严重失水、有休克征象时应静脉补液。3、严重腹泻,粪便量超过每小时30ml/kg,此时病人往往不能口服足够量的口服补液盐。4、葡萄糖吸收障碍。5、由于严重呕吐等原因不能口服者。6、肠梗阻、肠麻痹和肠穿孔。7、酸碱平衡紊乱,伴有代谢性碱中毒时。 |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 3.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 4.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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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包含氯化钠0.65g,氯化钾0.375g,枸橼酸钠0.725g,无水葡萄糖3.375g。 |
本品主要成份磺胺甲噁唑、甲氧苄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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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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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一般不用于早产儿。2、随访检查:①血压;②体重;③血电解质(主要为Na和K);④失水体征;⑤粪便量。3、严重失水或应用口服补液盐散(Ⅲ)后失水无明显纠正者需改为静脉补液。 |
1.因不易清除细菌,下列疾病不宜选用本品作治疗或预防用药: (1) 中耳炎的预防或长程治疗。 (2) A组溶血性链球菌扁桃体和咽炎。 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3.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 4.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5.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6.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叶酸缺乏性血液系统疾病、失水、艾滋病、休克患者。 7.用药期间须注意检查 (1) 全血象检查,对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的患者尤为重要。 (2) 治疗中应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3) 肝、肾功能检查。 8.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患者游离磺胺浓度达.0~150μg/ml(严重感染120~150μg/ml)可有效。总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 9.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 10.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 11.如因服用本品引起叶酸缺乏时,可同时服用叶酸制剂,后者并不干扰TMP的抗菌活性,因细菌并不能利用已合成的叶酸。如有骨髓抑制征象发生,应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叶酸3~6mg肌内注射,一日1次,使用2日或根据需要用药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对长期、过量使用本品者可给予高剂量叶酸并延长疗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