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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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x10片x4板/盒 |
片心重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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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朝花药业有限公司 |
景忠山国药(唐山)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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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116 |
国药准字Z13021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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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血祛风,散寒止痛。用于外感风寒、瘀血阻滞或血虚失养所致的偏正头痛、恶寒、鼻塞。 |
养血理气,活血调经。本品用于血虚气滞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周期后错、经水量少、有血块、经期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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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8片,一日2~3次或经前4至5天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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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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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未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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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天麻、白芷、川芎、荆芥、当归、乳香(醋制)。 |
主要成分为白芍、益母草、当归、香附、三七、党参、麦冬、艾叶(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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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片后显棕色至灰棕色;气微香, 味微辛、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包衣后,显浅棕色至棕褐色;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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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主要治疗风寒头痛,或能明确诊断的头痛属外伤后遗症者,血虚及血瘀头痛患者要在医生指导下服用。2.孕妇慎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 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 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4~5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 5. 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6. 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应用应向医师咨询。 7. 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