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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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含内容物5.8g,其中药液2.7ml(含挥发油0.6ml)。每瓶60揿,每揿重69mg |
100ml:肌苷0.6g与氯化钠0.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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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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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63023 |
国药准字H20031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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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止痛。用于缓解心绞痛。 |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 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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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心绞痛发作时,将瓶倒置,喷口对准口腔,喷2~3次。 |
静脉滴注。每次0.2~0.6g(以肌苷计),每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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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颜面潮红、恶心、胸部灼热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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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乙醇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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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细辛油、檀香油、高良姜油、荜茇油、冰片。每瓶含内容物5.8g,其中药液2.7ml(含挥发油0.6ml)。每瓶60揿,每揿重69mg。 |
化学名:9β-D-核糖次黄嘌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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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定量阀门气雾剂,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为浅黄色的澄清液体;喷出时,具特异香气,味苦、微辛辣。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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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细辛油,有一定毒副作用,切勿使用过量。2.孕妇及儿童慎用。3.在治疗期间,心绞痛持续发作,应及时就诊。4.切勿受热,避免撞击。 |
1 本品静脉滴注有引起心脏骤停和过敏性休克死亡的报道,建议应用时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生命指征变化及有无过敏反应。 2 需要限钠患者应慎用。 3 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切勿使用:(1) 药液浑浊或有异物;(2) 瓶身或瓶口有细微破裂;(3) 有棉絮状菌丝团;(4) 封口松动。 4 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贮存后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