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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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内容物重13.8g,内含药液4.8g(含挥发油1.5ml)。每瓶185揿,每揿63mg。 |
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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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湖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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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961 |
国药准字H20083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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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止痛。用于缓解心绞痛。 |
心绞痛发作的预防性治疗。眩晕和耳鸣的辅助性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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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心绞痛发作时,将瓶倒置,喷口对准口腔,喷2~3次。 |
口服,每24小时60mg,每日3次,每次1片,三餐时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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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罕见胃肠道不适(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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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乙醇过敏者禁用。 |
对药品任一组份过敏者禁用。哺乳期通常不推荐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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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细辛油、檀香油、高良姜油、荜茇油、冰片。每瓶含内容物5.8g,其中药液2.7ml(含挥发油0.6ml)。每瓶60揿,每揿重69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曲美他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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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定量阀门气雾剂,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为浅黄色的澄清液体;喷出时,具特异香气,味苦、微辛辣。 |
本品为红色薄膜衣片,去除薄膜衣后呈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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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细辛油,有一定毒副作用,切勿使用过量。2.孕妇及儿童慎用。3.在治疗期间,心绞痛持续发作,应及时就诊。4.切勿受热,避免撞击。 |
此药不作为心绞痛发作时的对症治疗用药,也不适用于对不稳定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初始治疗。此药不应用于入院前或入院后最初几天的治疗。心绞痛发作时,对冠状动脉病况应重新评估,并考虑治疗的调整(药物治疗和可能的血运重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