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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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35g |
2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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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河北恒利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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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027 |
国药准字H20043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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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潜阳,祛风,强筋骨。用于顽固性头痛,长期手足麻木,慢性腰腿酸痛。 |
用于由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鼻塞、流涕、发热、头痛、咳嗽、多痰等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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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日3次。具体用量,可参考下表:年龄(岁)标准体重(kg)用量2-312-15一次1-2片4-616-21一次2-3片7-922-27一次3片10-1228-32一次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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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可有轻度嗜睡,恶心、呕吐、腹胀、多汗、口干及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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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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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天麻、牛膝、玄参、地黄、当归、杜仲、川芎、槲寄生、野菊花、钩藤。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0mg、葡萄糖酸锌21mg、盐酸二氧丙嗪0.3mg、板蓝根浸膏粉7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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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黄色;气清香,味微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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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外感风寒头痛者慎用。 4.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用于咳嗽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慎用。3.服用本品期间,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9.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