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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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g:0.2gx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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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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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2662 |
S2017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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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原因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
1、20%的人血白蛋白适用于治疗因严重失血、创伤和烧伤引起的低血容量休克以扩充危急情况下的血容量。 2、低白蛋白血症及肾病接受类固醇和/或利尿剂治疗的水肿病人和肝硬化引起的水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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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4片,一日3次。儿童一次1片,一日3次。含服或嚼服。 |
依据患者病情和临床治疗需要由医生决定并调整所使用的白蛋白浓度、剂量、输注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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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可见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上腹疼痛、便秘。 2.本品可减少肠蠕动,引起便秘,并排黑便。 |
潮红、风疹、发热。恶心等轻微反应较少见。这些反应在调低输注速率或者停止输注后一般会消失。严重的反应如休克是非常罕见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必须立即停止输注,同事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有关病毒安全性的信息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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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肝肾功能严重损害,尤其是伴有未经治疗的尿路感染者禁用。 2.铁负荷过高、血色病或含铁血黄素沉着症患者禁用。 3.非缺铁性贫血(如地中海贫血)患者禁用。 |
对白蛋白制品或任何辅料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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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含富马酸亚铁。 |
人血白蛋白(g/100ml):20 N-乙酰色氨酸钠:16mmol/L 锌酸钠:16 mmol/L 氯化钠:140 mmol/L 注射用水:加到体积数 人血白蛋白依据欧洲药典规定的铝含量的上限为不大于200μ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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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颗粒剂。 |
本品为略粘稠,黄色或者绿色至棕色澄明液体,不应出现浑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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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诊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血清铁水平。 2.下列情况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肠炎。 3.本品不应与浓茶同服。 4.本品宜在饭后或饭时服用,以减轻胃部刺激。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有过敏可疑或过敏反应发生,必须立即停止输注,并采取适宜的治疗措施。如果发生休克,按目前的休克医疗方案给予抗休克治疗。 在以下高血压容量情况或者血液稀释情况下,会给病人带来待定的危险,使用白蛋白时格外小心: —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 —高血压 —食道静脉曲张 —肺水肿 —出血倾向 —严重贫血 —肾性和肾后性无尿 20%人血白蛋白的胶体渗透压效果大约相当于血浆的4倍。因此,当高浓度的白蛋白输入时,要小心确保病人适当的水分。病人要进行仔细监护以防止循环超负荷和水分过多。 20%-25%人血白蛋白同业的电解质含量与4%-5%人血白蛋白溶液比较低。当给予白蛋白时需检测病人的电解质状况并采取适当步骤恢复和维持病人主要电解质平衡。 白蛋白溶液不能用注射用水稀释,这样会引起患者溶血。 在血浆置换治疗时,输注速率必须根据置换的速率进行调节。 在置换的血容量较大时,控制凝血和红细胞比容非常必要。必须确保足够的其它血液成分(凝血因子、电解质、血小板和红细胞)被同时置换。高血容量会在剂量和输注速率未按照病人的循环情况进行调节时发生。一旦出现心血管超负荷的早期临床症状(头痛、呼吸困难、颈静脉充血),或者高血压升高、静脉压升高和肺水肿时,必须立即停止输注并仔细监测病人的血液动力学指标。 为预防因使用人血或者血浆制品导致的感染所采取的标准措施包括供血者选择单次供血的筛选和血浆池特殊感染标记的筛选及灭活/去除病毒的有效生产步骤的采用。即便如此,当选用由血液或血浆制备的医药产品时,被传染性致病因子感染的可能性不能完全排除。这包括了未知的或新出现的病毒和其它病原体。目前没有关于使用按照欧洲药典标准建立的工艺过程生产的白蛋白而导致病毒感染的报道。 强烈建议每次给予本产品时,产品名称和批号要予以记录,以便保持病人和产品批次之间的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