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5g*40s |
0.33g*60粒 |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大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441 |
国药准字Z1098010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散风清热。用于头晕目眩、偏正头痛。 |
补气养血、健脾益肾。适用于癌症应用放、化疗所致白细胞减少及因放、化疗引起的头晕头昏、倦怠乏力、消瘦、恶心呕吐等症。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口服;每次5粒,一日三次,小儿酌减 |
|
副作用 |
个别有头晕。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川芎、白芷、薄荷、荆芥穗、石膏。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人参、黄芪、当归、天麻、熟地黄、泽泻、决明子、鹿角、菟丝子、细辛、枸杞子等。 |
|
性状 |
本品为灰白色的片;气芳香,味苦、辛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综褐色至黑褐色的粉末;气芳香、味微苦。 |
|
注意事项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 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