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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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5g*40s |
每粒重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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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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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441 |
国药准字Z5302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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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散风清热。用于头晕目眩、偏正头痛。 |
补肝肾,益气活血。用于乙型肝炎,辨证属于肝肾两虚证候。临床表现为:肝区隐痛不适,全身乏力,腰膝酸软,气短心悸,自汗,头晕,纳少,舌淡,脉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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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 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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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有头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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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反流性食管炎、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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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川芎、白芷、薄荷、荆芥穗、石膏。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何首乌、当归、沙苑子、丹参、人参、虎杖、贯众、明矾、石榴皮、麻黄、肉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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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灰白色的片;气芳香,味苦、辛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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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 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