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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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14粒 |
0.12g*21粒/板*1板/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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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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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043 |
国药准字H20100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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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高血压的治疗,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合用 |
本品适用于肥胖症患者和伴发危险因素(高血压、糖尿病和高脂血症)的超重患者。本品通过减轻体重和维持体重,并结合低热量饮食控制肥胖;还可用于减少在体重降低后的反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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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一次,起始剂量为2.5mg(1粒),最大剂量每日不超过10mg(4粒)。请遵医嘱。 |
本品推荐剂量为餐时或餐后一小时内服0.12g(1粒),每日3次。如果有一餐未进或食物中不含脂肪,则可省略一次服药。 尚无证据表明奥利司他超过每日3次、每次0.12g的剂量能增强疗效。患者应保持摄入热能的30%来自脂肪。以保证营养均衡、低热能的日常饮食。脂肪、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质的摄入应均衡包含在每日三餐中。由于本品会减少一些脂溶性维生素β胡萝卜素的摄入,因此患者在服药期间因补充包括脂溶性维生素在内的复合维生素,建议每天服用一次,应在服用奥利司他胶囊之前或之后至少2小时,也可在临睡前服用。 需同时使用奥利司他和左旋甲状腺的患者,建议至少间隔4小时服用。 测定粪便中脂肪含量提示奥利司他的药效在给药后24~48小时即可体现。停止用药后48~72小时粪便中脂肪含量便恢复到治疗前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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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同其他β1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的不良反应。1.下列不良反应与剂量成正相关:心动过缓、腹泻、乏力、疲劳和鼻窦炎。2.其它常见的不良反应:神经系统:头晕、头痛、感觉异常、迟钝、嗜睡、焦虑、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减退、口干、多梦、失眠、压抑。心血管:心悸或其他心律失常、肢体冰冷、跛行、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胸痛、心功能不全、憋气。消化系统:腹痛、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泻。运动系统:关节痛、背/颈部痛、肌肉痉挛、抽动/震颤。皮肤粘膜:痤疮、湿疹、皮肤刺激、瘙痒、脸红、出汗、脱发、血管水肿、剥脱性皮炎、皮肤血管炎。特殊感觉:视觉紊乱、眼痛/压迫、流泪异常、耳鸣、耳痛、味觉异常。代谢:痛风。呼吸系统:支气管痉挛、支气管炎、咳嗽、呼吸困难、咽炎、鼻炎、鼻窦炎、上呼吸道感染。生殖泌尿系统:性欲亢进/阳萎、派罗尼病、膀胱炎、泌尿系绞痛。血液系统:紫癜。其它:疲乏、无力、胸痛、水肿、体重增加。其他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报道的各种不良反应都应考虑本品潜在不良反应。3.实验室检查异常:有血清甘油三酯、肝功能异常如谷草转氨酶(SGOT)/谷丙转氨酶(SGPT)升高、尿酸,肌酐,尿素氮(BUN),血钾,血糖,血磷升高及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的报道。对临床无影响时可不停用本品。4.与其它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一样,有报道长期使用本品约15%患者的抗核抗体滴度试验阳性,但大约1/3患者停药后可转变为阴性。 |
本品主要引起肠胃道不良反应,其与药物阻止摄入脂肪吸收的药理作用机理有关。常见不良反应为:油性斑点,胃肠排气增多,大便紧急感,脂肪(油)性大便,脂肪泻,大便次数增多和大便失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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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本品过敏;2.心源性休克;3.低血压;4.明显的心功能不全;5.病态窦房结综合症和明确的窦性心动过缓;6.二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7.支气管哮喘。 |
1.对奥利司他或制剂中任何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 2.患慢性吸收不良综合征或胆汁郁积症的患者禁用。 3.器质性肥胖患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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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富马酸比索洛尔 |
本品主要成分为奥利司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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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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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或肝功能损害时,要注意调整本品使用剂量。2.β阻滞剂可能抑制心肌收缩而加重心功能不全。重度心功能不全患者应该避免使用β阻滞剂。但是心功能不全代偿者,应用β阻滞剂可能有必要,但应用时须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至临床需要之剂量。3.无心功能不全病史的患者,应警惕连续使用β阻滞剂可能诱发心功能不全。4.一旦出现心功能不全和/或加重心功能不全的体征和症状,应考虑停用本品。继续使用β阻滞剂者,须在使用其他治疗心功能不全的药物同时应用。5.突然停用β阻滞剂,可能引发心绞痛恶化和心肌梗死或室性心律失常。因此,没有医 |
1.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尤其是伴发高血脂、高血压、糖尿病和中度以上脂肪肝的病人,应在医师指导下结合其他药物进行治疗。 2.不推荐体重指数低于24的人群使用本品。 体重指数近似值的计算方法为体重/身高2(体重以千克为单位计算,身高以米为单位计算)。 3.服用本品时应尽量减少摄入脂肪含量高的食物。 4.使用本品同时应注意结合运动和控制饮食,才能达到良好效果。 5.没有证据证明本品加大用量后能增强疗效,因此,请按推荐剂量服用,不要擅自增加用量。 6.18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