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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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3g |
0.27g*48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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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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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303 |
国药准字Z20063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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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舒肝解郁,安神。用于精神抑郁,失眠,胸闷不适,纳少神疲,对更年期综合征者亦可使用。 |
补肾益气,养血生精。用于气血两虚,肾虚精亏所致的心悸气短,失眠健忘,盗汗,腰腿酸软,耳鸣耳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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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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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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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禁服;感冒发热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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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柴胡、当归、川芎、茯苓、钩藤、首乌藤、白术(炒)、甘草。辅料为硬脂酸镁。 |
鹿茸(去毛)、红参、茯苓、山药(炒)、熟地黄、当归、川芎、补骨脂(盐制)、牛膝、枸杞子、玄参、麦冬、五味子、酸枣仁(炒)、远志(蜜炙)、朱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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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粉末;味甘、微酸、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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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孕妇慎用。 4.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前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1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