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250g |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新疆库尔勒药王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813 |
国药准字Z2015302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化痰,润肺止咳。用于阴虚肺热引起的咳嗽痰盛,气短喘促咽干口渴,劳伤久嗽,痰中带血 |
滋阴,养血。用于阴虚潮热,骨蒸盗汗,腰膝酸软,血虚萎黄。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烊化兑服,3~9克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风寒咳嗽忌服 |
孕妇禁用。 |
|
成分 |
浙贝母、知母、玄参、麦冬、百合、苦杏仁(炒)、款冬花、紫菀、罂粟壳 |
本品为龟甲经煎煮、浓缩制成的固体胶。 |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甜、微苦 |
本品为长方形或方形的扁块。深褐色。质硬而脆,断面光亮,对光照视时呈半透明状。气 微腥,味淡。 |
|
注意事项 |
1.运动员慎用。 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2.本品宜饭前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