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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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ml含氯化铵(NH4CL)20mg |
每粒含甘氨酸茶碱钠(相当于无水茶碱150mg)、愈创木酚甘油醚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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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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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170 |
国药准字H20030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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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润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痰热阻肺,喘息气短,咳嗽痰粘,口喝咽干。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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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3~4次,饭后服用或遵医嘱,儿童酌减。治疗有效血药浓度水平约在10~20mcg/ml,由于个体消除存在差异,要达到有效血药浓度水平,服用剂量存在很大的个体差异,有效和毒性血药浓度接近,因而建议对血药浓度进行监测,基于茶碱的血药浓度进行剂量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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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大多数出现的毒副作用常常是由过量服用甘氨酸茶碱钠引起的,以下是可能出现的毒副作用: 1.胃肠道:恶心、头晕、上腹部疼痛、呕血、腹泻。 2.中枢神经系统:头痛、烦躁不安、失眠、反射亢进、肌肉抽搐、阵挛性和强直性惊厥。 3.心血管方面:心悸、心动过速、期外收缩、低血压、循环衰竭、危及生命的室性心律不齐。 4.呼吸道:呼吸急促。 5.肾:蛋白尿、管形尿、血尿、尿量增加。 6.其他:高血糖,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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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溃疡病患者禁用。2.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3.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茶碱或愈创木酚甘油醚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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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浙贝母、甘草流浸膏、百部、桔梗、前胡、姜半夏、陈皮、氯化铵、盐酸麻黄碱、薄荷脑。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甘氨酸茶碱钠(按无水茶碱计150mg)、愈创木酚甘油醚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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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粘稠液体;气香,味甜、微咸 |
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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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热阻肺,其表现为气粗喘促,喉中痰鸣如吼,咯吐不利,口渴喜饮。3.哮喘急性发作,伴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者,或是喘息明显,表现为端坐呼吸者,或是哮病持续状态等均应去医院诊治。4.本品含氯化铵、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6.儿童、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7.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是喘促气急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8.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在6小时内重复服用。 2.下列情况应慎用:酒精中毒、心律失常、严重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源性心脏病、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甲亢、严重低氧血症、急性心肌梗死、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或有溃疡史者。 3.吸烟者茶碱的肝代谢加强,可能对茶碱血药浓度产生影响。 4.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