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ml含氯化铵(NH4CL)20mg |
24mg(相当于沙丁胺醇2mg |
|
生产企业 |
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 |
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170 |
国药准字H3202412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润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痰热阻肺,喘息气短,咳嗽痰粘,口喝咽干。 |
用于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的呼吸道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1)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2~4mg,一日3次。 (2) 小儿常用量:口服,一次0.6mg,一日3 ~ 4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 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震颤、恶心、心率增快或心搏异常强烈。 (2) 较少见的不良反应:头晕、目眩、口咽发干。 (3) 逾量中毒的早期表现:胸痛、头晕,持续、严重头痛,严重高血压,持续恶心、呕吐、持续心率增快或心搏强烈,情绪烦躁不安等。 |
|
禁忌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溃疡病患者禁用。2.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3.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浙贝母、甘草流浸膏、百部、桔梗、前胡、姜半夏、陈皮、氯化铵、盐酸麻黄碱、薄荷脑。 |
主要成分含硫酸沙丁胺醇 |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粘稠液体;气香,味甜、微咸 |
本品为白色片。 |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热阻肺,其表现为气粗喘促,喉中痰鸣如吼,咯吐不利,口渴喜饮。3.哮喘急性发作,伴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者,或是喘息明显,表现为端坐呼吸者,或是哮病持续状态等均应去医院诊治。4.本品含氯化铵、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6.儿童、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7.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是喘促气急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8.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能缓解者要及时找医师诊治。 2.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血管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 4.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 5.对本品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6.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