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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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ml:0.1g |
0.2g*60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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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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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809 |
国药准字Z22022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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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 用于神衰、神衰综合征及脑外伤性综合征。 2. 用于眩晕症:美尼尔氏病、药性眩晕、外伤性眩晕、突发性耳聋、前庭神经元炎、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等。 3. 用于神经痛: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枕骨大神经痛等。 4. 用于头痛:血管性头痛、偏头痛、神经衰弱及神衰综合征等。 |
本品滋补肝肾,养心安神。用于肝肾不足,心神失养所致的健忘失眠,烦躁梦多,潮热盗汗,神疲体倦;神经衰弱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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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肌内注射,一次100mg~200mg,一日1~2次。器质性疾病可适当增加剂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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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轻微,有少数病人出现口鼻干燥、头昏、胃不适等症状,但不致影响病人接受用药,也无需特殊处理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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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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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天麻素。 |
远志、地黄、五味子、地骨皮、菟丝子、茯苓、石菖蒲、川芎、维生素E 、维生素B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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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包糖衣的浓缩丸,除去糖衣后显棕黑色,味咸,酸, 略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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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 本品宜饭前服用。 4.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