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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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ml:0.1g |
0.34g*5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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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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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809 |
国药准字Z10970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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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 用于神衰、神衰综合征及脑外伤性综合征。 2. 用于眩晕症:美尼尔氏病、药性眩晕、外伤性眩晕、突发性耳聋、前庭神经元炎、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等。 3. 用于神经痛: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枕骨大神经痛等。 4. 用于头痛:血管性头痛、偏头痛、神经衰弱及神衰综合征等。 |
用于肾阳不足,腰膝痠冷,肢体浮肿,小便不利或反多,痰饮喘咳,消渴。现也用于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低下,性神经衰弱,慢性肾炎,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慢性支气管哮喘,老年性白内障,前列腺肥大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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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肌内注射,一次100mg~200mg,一日1~2次。器质性疾病可适当增加剂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5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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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轻微,有少数病人出现口鼻干燥、头昏、胃不适等症状,但不致影响病人接受用药,也无需特殊处理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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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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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天麻素。 |
肉桂、附子(制)、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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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色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粉末;有肉桂芳香气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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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孕妇忌服。 2.不宜和外感药同时服用。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赤石脂或其制剂。 4.本品中有肉桂属温热药,不适用于具有口干舌燥,烦燥气急,便干尿黄症状的糖尿病,慢性肾炎,高血压,心脏病的患者。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宜饭前服或进食同时服。 7.服药二周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食欲不振,头痛,胃脘不适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