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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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mg |
0.2g*1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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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裕欣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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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246 |
国药准字H20080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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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新生儿呼吸窘迫症和新生儿透明膜病。手术前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和治疗。 |
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结核、尘肺、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非典型性分支杆菌病、肺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的祛痰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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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推注和静脉滴注:静脉推注,将本品用10~2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推注;静脉滴注:将本品加入10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滴。成人:每天2~3次,每次15mg,严重病例必要时可增至每次30mg或遵医嘱;6岁以上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2~6岁儿童:每天3次,每次7.5mg;2岁以下儿童:每天2次,每次7.5mg。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每日用药总重以婴儿体重计算30mg/kg,分四次给药,应使用注射泵给药。静脉输注时间至少5分钟以上。本品亦可与5%葡萄糖、0.9%氯化钠、果糖或林格氏液混合静脉输注使用。 |
口服。通常成年人每次0.4g(2粒),一日3次,餐后服用。根据年龄、症状适当调整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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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见,有很好的耐受性,曾有轻度的胃肠道副作用报道,主要为胃不适、胃痛、腹泻等和偶尔出现恶心、呕吐。过敏反应极少出现。 |
1、消化系统:常见(]1/100,[1/10)的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少见(]1/1,000,[1/100)的有腹痛,腹泻,便秘,胸闷,胃痛,胃部不适,胃部烧灼感,腹涨,口干等; 2、感觉器官:耳鸣,味觉异常,均少见; 3、精神神经系统:头痛,麻木,眩晕,均少见; 4、泌尿系统:BUN升高,尿蛋白,均少见; 5、皮肤粘膜:皮疹,红斑,瘙痒,均少见;荨麻疹(发生率不明); 6、Sevens-Johnson症,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症):据报道本品同类药可能引起上述症状。故给予本品时如出现类似症状,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7、肝功能损害:可能出现伴有AST(GOT)、ALT(GPT)、ALP升高的肝功能损害(均常见),应密切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8、其他反应:发热、面色潮红、乏力、胸闷、尿频,均少见;惊悸,浮肿(发生率不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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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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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酸氨溴索 |
本品主要成份为福多司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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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冻干粉末。 |
本品内容物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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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应避免同服强力镇咳药。 2 本品不能与PH值大于6.3的其它溶液混合,因为PH值增加会导致产生氨溴索游离碱沉淀 |
1.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可能导致肝功能损害者的肝功能进一步恶化. 2.心功能障碍患者:据报道本品的同类药可能对心功能不全患者产生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