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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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 |
0.15625g(C16H19N3O5S 0.125g与C8H9NO5 0.031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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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临汾宝珠制药有限公司 |
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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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2502 |
国药准字H10970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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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具有中枢及外周性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强度约为可待因的1/3。除对延髓的呼吸中枢有直接的抑制作用外,还有轻度的阿托品样作用。可使痉挛的支气管平滑肌松弛,减低气道阻力。 |
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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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4次。 儿童:5岁以上儿童一次0.5片,一日2-3次。 |
口服 成人 肺炎及其他中重度感染:一次625m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一次375m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小儿 ①新生儿及3个月以内婴儿。按阿莫西林计算,按体重一次15mg/kg,每12小时1次。②体重≤40kg的小儿。按阿莫西林计算,一般感染:按体重一次2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体重一次20mg/k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剂量减半。40kg以上的儿童可按成人剂量给药。 肾功能减退者 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者不需减量;肌酐清除率10-30ml/分钟者每12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者每24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血液透析患者 根据病情轻重,每24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各加服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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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便秘,轻度头痛、头晕、口干、恶心、腹胀、皮肤过敏等反应。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 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 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 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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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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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片含枸橼酸喷托维林25毫克。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 |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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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混悬颗粒,气芳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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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药仅为对症治疗药,如应用7日症状无明显好转,应立即就医。 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青光眼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5.本品无祛痰作用,痰多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尚不明确。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