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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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25g(按C16H17N3O5S计算) |
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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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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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3277 |
国药准字H3402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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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引起的呼吸道、生殖泌尿道、皮肤软组织、消化道等感染性疾病 |
用于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革兰阴性菌所致浅表眼部感染的治疗;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所致沙眼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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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溶于40℃以下的温开水内口服。成人一天8-16袋,分2-3次服;小儿一天30mg/kg体重,分2次服。或遵医嘱。 |
涂入眼睑内,每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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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人有恶心、食欲下降、皮疹等,停药后自行消失。 |
少见,应用本品后可感到视力模糊。应用时耐药菌株可过度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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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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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羟氨苄。 |
每1g眼膏含盐酸金霉素约0.0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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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颗粒,味甜,气芳香。 |
本品为黄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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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明显损害者、有胃肠道(特别是结肠炎)病史者慎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以免引起假膜性肠炎。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急性或慢性沙眼的疗程应为1~2月或更长,眼膏可作为夜间治疗用药,以保持感染部位与药物接触较长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