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 |
25mg |
|
生产企业 |
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0637 |
国药准字H3102242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抗血小板聚集,用于预防血栓形成。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临床可用于下列情况。1、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仅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2、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风湿热的基本病理改变,也不能治疗和预防心脏损害及其他合并症。3、关节炎:除风湿性关节炎外,本品也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可改善症状,但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此外,本品也用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幼年型关节炎以及其他非风湿性炎症的骨骼肌肉疼痛,也能缓解症状。但近年在这些疾病已很少应用本品。4、抗血栓: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防止血栓形成,临床用于预防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心房颤动、人工心脏瓣膜、动静脉瘘或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也可用于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5、儿用于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的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50mg,一日3次,饭前服。或遵医嘱。 |
1.成人常用量口服。①解热、镇痛,一次0.30.6g,一日3次,必要时敏4小时1次。②抗风湿,一日3~6g,分4次口服。③抑制血小板聚集则应用小剂量,如每日80g~300mg,一日1次。④治疗胆道蛔虫病,一次1g,一日2~3次,连用2~3日;阵发性绞疼停止24小时后停用,然后进行驱虫治疗。2.小儿常用口服①解热、镇痛,每日按体表面积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体重5~10mg/kg,或每次每岁60mg,必要时4~6小时1次。②抗风湿,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如1~2周未获疗效,可根据血药浓度调整用量。有些病例需增至每日130mg/kg。用于小儿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开始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热退2~3天后改为每日30mg/kg,分3~4次服,连服2月或更久,血小板增多、血液呈高凝状态期间,每日5~10mg/kg,1次服。 |
|
副作用 |
1.治疗剂量时不良反应轻而短暂,长期服用最初的副作用多消失。2.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头痛﹑呕吐﹑腹泻﹑脸红﹑皮疹和瘙痒,罕见心绞痛和肝功能不全。3.不良反应持续或不能耐受者少见,停药后可消除。4.上市后的临床报告中,罕见不良反应有喉头水肿﹑疲劳﹑不适﹑肌痛﹑关节炎﹑恶心﹑消化不良﹑感觉异常﹑肝炎﹑秃头﹑胆石症﹑心悸和心动过速。 |
一般用于解热镇痛的剂量很少引起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如治疗风湿热)、尤其当药物血浓度〉200/ml时较易出现不良反应。血药浓度愈高,不良反应愈明显。(1)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由于本品对胃粘膜的直接刺激引起)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3%~9%),停药后多可消失。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可有胃肠道出血或溃疡。(2)中枢神经:出现可逆性耳鸣听力下降,多在服用一定疗程,血药浓度达200~300g/L后出现。(3)过敏应:出现于0.2%的病人,表现为哮喘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或休克多为易感者,服药后迅速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可致死亡,称为阿司匹林哮喘。有的是阿司匹林过敏、哮喘和鼻息肉联征,往往与遗传和环境因素有关。(4)肝、肾功能损害,与剂量大小有关,尤其是剂量过大使血药浓度达250/ml时易发生。损害均是可逆性的,停药后可恢复。但有引起肾乳头坏死的报道。(5)逾量或中毒表现:①轻度,即水杨酸反应(salicylism),多见于风湿病用本品治疗者,表现为头痛、头晕、耳鸣、耳聋恶心、呕吐、腹泻、嗜睡、精神紊乱、多汗、呼吸深快、烦渴、手足不自主运动(多见于老年人)及视力障碍等;②重度,可出现血尿、抽搐、幻觉、重症精神紊乱、呼吸困难及无名热等;儿童患者精神及呼吸障碍更明显;过量时实验室检查可有脑电图异常、酸碱平衡改变(呼吸性碱中毒及代谢性酸中毒)、低血糖高血糖、酮尿、低钠血症、低钾血症蛋白尿。 |
|
禁忌 |
过敏患者禁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禁用。3血友病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成份为双嘧达莫。分子式为C24H40N8O4,分子量为504.63。 |
阿司匹林 |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
注意事项 |
本品与抗凝剂﹑抗血小板聚集剂及溶栓剂合用时应注意出血倾向。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4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7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