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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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g*40袋 |
每片重0.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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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省百泉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清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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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523 |
国药准字Z20025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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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肝开郁,导滞和中。用于肝胃不和引起的胃脘胀痛,胸胁满闷,呕吐吞酸,腹胀便秘。 |
健胃制酸。用于肝胃不和所致的胃胀反酸作痛,积食停滞,食欲不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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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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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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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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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柴胡(醋制)、香附(醋制)、香橼、槟榔、牵牛子(炒)、青皮(醋炒)、陈皮、枳壳、厚朴(姜制)、檀香、豆浆、延胡索(醋炒)、白芍(麸炒)、鸡内金(炒)、五灵脂(醋制)。辅料为滑石粉、桃胶。 |
主要成份为大黄、龙胆、丁香油、薄荷油、碳酸氢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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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的水丸;气清香,味微苦、辛。 |
本品为紫棕色或棕黄色的片;气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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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 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 5.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脾胃虚寒易泄泻者慎服。 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