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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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g |
0.3g*12粒*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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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金象制药有限公司 |
郑州韩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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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753 |
国药准字Z20044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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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舒肝理气,解郁安神。用于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征。 |
益气养血。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须发早白、健忘失眠、食欲不振,体疲乏力;神经衰弱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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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饭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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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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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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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百合、郁金、牡蛎(煅)、甘草(蜜炙)、香附(醋炙)、五味子、北合欢、龙骨(煅)、首乌藤、丹参、人参。 辅料为:无。 |
红参、制何首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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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或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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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不消化之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平和心态,有规律的生活,切忌生气恼怒。 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孕妇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3.服药同时不宜服用藜芦及其制剂。 4.高血压(高血压及动脉硬化等症忌服)糖尿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药物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或进食同时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便溏者应去医院就诊。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