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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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g |
每袋装10g(相当于总药材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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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金象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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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753 |
国药准字Z50020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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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舒肝理气,解郁安神。用于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征。 |
敛气生津,补益肺肾。用于头晕,失眠,自汗盗汗,气短口干及神经衰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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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2~3次。 |
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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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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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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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百合、郁金、牡蛎(煅)、甘草(蜜炙)、香附(醋炙)、五味子、北合欢、龙骨(煅)、首乌藤、丹参、人参。 辅料为:无。 |
五味子。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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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或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酸、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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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不消化之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平和心态,有规律的生活,切忌生气恼怒。 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孕妇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糖尿病患者慎用。 2.本品宜餐后服。 3.服用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