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g |
0.31g*60片 |
|
生产企业 |
陕西金象制药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四厂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753 |
国药准字Z2302012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舒肝理气,解郁安神。用于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征。 |
补肾健脾,养心安神。用于脾肾两虚,心神失养引起的心悸失眠,食欲不振,神疲乏力,尿频,神经衰弱。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滴用后偶有短暂轻微的烧灼感,眼睑粘着及/或视力模糊,极少发生过敏反应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阴虚火旺者禁用。 |
|
成分 |
百合、郁金、牡蛎(煅)、甘草(蜜炙)、香附(醋炙)、五味子、北合欢、龙骨(煅)、首乌藤、丹参、人参。 辅料为:无。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A棕榈酸酯10mg/g(1000IU),聚羟乙烯(carbopo)980 3.5mg/g。保存剂为盐溴棕三甲铵0.1mg/g。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或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乳白色的无可见颗粒的凝胶。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不消化之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平和心态,有规律的生活,切忌生气恼怒。 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孕妇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