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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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x12粒x4板 |
每粒装0.25g(含人参果总皂苷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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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大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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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745 |
国药准字Z22026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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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舒肝理气,解郁安神。用于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征。 |
益气通脉,宁心安神,生津止渴。用于胸痹、心悸、不寐,消渴气虚证,症见胸痛胸闷,心悸不安,失眠健忘,口渴多钦,气短乏力;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神经衰弱,Ⅱ型糖尿病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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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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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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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与五灵脂、藜芦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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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百合、郁金、牡蛎(煅)、甘草(蜜炙)、香附(醋炙)、五味子、北合欢、龙骨(煅)、首乌藤、丹参、人参。 辅料为:无。 |
本品主要成份为人参果总皂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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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灰褐色或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至灰棕色粉末;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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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不消化之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平和心态,有规律的生活,切忌生气恼怒。 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孕妇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