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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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克 |
0.5g*100粒/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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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芜湖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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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312 |
国药准字Z20133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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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润肺,化痰止咳。用于肺肾阴虚,燥咳少痰,咽干喉痛。 |
清热化痰,润肺杀虫。与抗结核化学药品联合使用,用于浸润型肺结核病属痰热兼阴虚症。症见:发热,或咯血,咳嗽,或痰中带血,乏力,纳差,颧红,盗汗等。有加快病灶吸收和症状缓解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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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结核病新患者6个月为一疗程;病情复发者8个月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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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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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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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百合、地黄、熟地黄、麦冬、玄参、川贝母、当归、白芍、桔梗、甘草。辅料为蜂蜜。 |
苦荬菜、黄芩、北沙参、瓜蒌、太子参、百部、枇杷叶、川贝母、白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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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味微甜。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粉末;气微、味酸、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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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在与抗结核化学药品联合使用期间,注意复查肝功能。 |